关于开展广东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工商联发〔2018〕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机构,省工商联各商会协会,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法律顾问单位:
为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我会将于近期开展广东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公道正派,勤政廉洁,热爱调解工作;
3. 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1年以上,或者从事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有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会、企业管理等)工作1年以上。
二、选聘办法
1. 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可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符合要求的调解员人选,人数不限(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被推荐人需填写《广东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选聘登记表》,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且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荐单位在登记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加具书面意见并盖章。
2. 各单位根据调解员推荐情况填写《推荐调解员汇总表》并盖章。
3. 上述资料原件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寄送到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其中《推荐调解员汇总表》需同时发送电子文稿。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于省工商联网站(www.gdgc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李 琦、江小云
联系电话:020-83346984、83320501
电子邮箱:gdpccc@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朝天路2号
邮 编:510180
附件:1. 广东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选聘登记表
2. 推荐调解员汇总表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3月27日